各系、中心、研究室:
根据学校科研院近日《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经院务会批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我院存量论文自查及加强科研诚信学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存量论文自查
各系、中心、教研室通知所属老师开展存量论文自查。我院各位老师全面检索各自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校、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重点检视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包括对研究的思路或者设计有重要贡献、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解释、对论文重要知识性内容有关键性意见、对论文进行最终定稿等。
在个人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老师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
所有老师都需要自查并填写论文自查清单和论文自查表(附件1),并于8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论文自查清单和论文自查表(附件1)电子版发学院科研秘书邮箱[email protected]、将签字的纸质版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信电227室)。
学院对老师提交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对自查中发现存在科研诚信违规行为的进行汇总上报,向科研院提交汇总和学院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二、加强科研诚信学习
各系、中心、教研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与学风作风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存量论文自查及加强科研诚信学习。
各系、中心、教研室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链接:https://www.orichina.cn/channels/6.html)为重点,近期组织一次线下或线上集中科研诚信学习,8月30日前将学习计划或学习记录(附件3)交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信电227室、[email protected])。同时要求老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加强科研诚信的宣教。
联系人:王晓红;联系电话:62737532;邮箱:[email protected]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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